新華社曼谷7月23日電 泰國軍方23日公佈了已獲國王批准並宣佈實施的2014年臨時憲法。臨時憲法共48條,將使用一年,直至永久憲法制定完成。
  臨時憲法規定保留軍方在政變後成立的“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”(維和委員會),該委員會將對即將成立的臨時政府起監督、顧問作用,且主要負責國家安全事務。
  臨時憲法要求成立人數不超過220人的立法議會,代替國會上下兩院的工作,擔任立法議會成員的人選需3年內未在任何政黨中擔任職務。此後,將由立法議會投票產生並由國王任命一名總理,成立不超過35名內閣成員的臨時政府。
  臨時憲法還規定成立人數不超過250人的改革委員會,負責國家政治、經濟、法律等各方面的研究和改革工作。此外,還將成立由36名成員組成的憲法起草委員會,負責起草新憲法。改革委員會將在60天內向憲法起草委員會提交建議和意見,憲法起草委員會需在120天內完成憲法起草工作。  (原標題:泰軍方公佈臨時憲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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